【优化营商环境】庭前会议查明事实与焦点 倾力调解化解涉企纠纷
2025-10-14 09:10: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00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姚定 范质惠)“感谢颜志军庭长办案团队的耐心调解,不仅帮我们要回了工程款,更保住了当事人老乡之情!”近日,湖南某建筑公司代理人专程来到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 倾力调解化纠纷”的锦旗送到颜志军手中。这起因工程量变更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的积极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司法温度。

工程变更引争议

湖南某建筑公司与湖南某后勤服务公司因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纠纷的起因源于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内容部分变更及合同外新增部分工程量产生争议。尽管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量变更需办理签证手续,但因双方系老乡且经朋友介绍合作,部分变更及新增工程量未严格履行签证程序。随着工程完工进入结算阶段,双方对未签证部分的工程量及价款产生分歧,争议金额高达几十万元。

“如果走鉴定程序,光是等待时间就要几个月,鉴定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会让两家企业彻底‘撕破脸’。我们都是做实业的,时间和精力耗不起,关系闹僵更不利于后续合作。”湖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坦言。

法官逐项核对分歧

案件受理后,颜志军考虑到案件双方均系民营企业,两位老板又是同乡,秉持“案结事了、助企发展”的理念,决定优先通过“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召开庭前会议化解纠纷。

为精准查明事实,颜志军及法官助理三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双方逐项核对变更及增加的工程量,以缩小争议差距。“虽然部分变更内容没有书面签证,但通过原告提供的施工时聊天记录、材料采购单等证据,能部分还原当时的实际变更情况,必要时再现场核实。”“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基于事实找最大‘公约数’。”颜志军耐心向双方解释。

通过庭前会议多轮核对,双方将争议的工程量进行了固定。对工程总造价的分歧, 湖南某后勤服务公司认为部分变更工程单价高于市场标准,湖南某建筑公司则强调因规格调整增加了人工成本,双方谁也不肯让步。颜志军组织双方对变更和新增的工程量,参照合同标准,结合本地行情,引导企业从长期合作的角度换位思考,采取面对面调解、背对背沟通的方式,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结事了双赢

调解协议签订后的次日,湖南某后勤服务公司便履行了付款义务,法院也及时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账户解冻后,我们马上支付了供应商货款,资金链稳住了!” 湖南某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感慨,“原本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法官这么用心,帮我们省下了鉴定成本和时间成本。”

这起纠纷的妥善解决,是赫山区法院践行“司法助企”的一个缩影。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既依法保障了湖南某建筑公司的合法债权,又避免了湖南某后勤服务公司因账户冻结影响其正常经营;既节省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又维护了民营企业间的合作关系。正如颜志军说:“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和谐的营商环境比单纯的胜负更重要。”

赫山区法院将继续深化“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针对建设工程、买卖合同等民企常见纠纷,探索更高效的庭前会议调解模式,用司法力量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

责编: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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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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